一、招标项目编号:ZJTY-2021-001(招)
二、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企业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1)招标人将位于天台县三合镇王村的砂石料加工实行分包,投标人负责提供配套设备和砂石料的生产,场内装车短驳,各种粒径的砂石料破碎、分类堆放、成品装车、场外场内道路维修保洁、污水处理、淤泥处置、地磅系统日常保养及维护等工作,并按招标人指定的计划任务保质保量及时生产。淤泥堆放点及运输由投标人负责,保证符合行政管理部门要求。
(2)招标人负责提供生产场地、部分制砂石子生产设备(详招标文件第四章)、原料和产品销售。
(3)本项目服务期: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8月5日(加工时间暂定4个月,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暂定服务期满后,甲方如要求乙方继续加工的,乙方应无条件继续加工生产,续期后的第一个月的加工费以签约合同单价的99%执行,续期后的第二个月的加工费以签约合同单价的98%执行,续期后的第三个月的加工费以签约合同单价的97%执行,续期后的第四个月的加工费以签约合同单价的96%执行,续期后的第五个月及之后的加工费以签约合同单价的95%执行,制砂、石子数量按实结算,砂的含量比例大于等于25%,年度平均月生产量不少于5万吨。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制砂单价不得超过 20.50元/吨(含税),制石子单价不得超过 15.50元/吨(含税);(砂:石子=1:3。4个月加工量按砂5.0万吨,石子15.0万吨暂估计算,加工费约83.75万元/月,合计约335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砂石料加工(或生产)的相应内容的企业;
(2)投标人近三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自成立以来无安全生产事故。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 年 3 月 24 日至 2021年 3 月 30 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08:00 -11:30 ;14:30-17:00 ,逾期不再办理。
-
领取地点: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天台分公司(天台县赤城街道赤城大厦15B)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4月7 日 09 时 30 分
2、投标地点: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 2021年 4 月 7 日 09 时 30 分
2、开标地点: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6.7万元整
委托收款单位: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天台分公司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天台支行
银行账号:5501 2769 5800 015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1)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解入指定帐户,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换取收款依据(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2).投标人带汇款依据、开户许可证(基本帐户)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天台分公司财务处领取投标担保收据;(3).凭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天台分公司财务处出具的收款依据(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担保依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十、投标人领取标书时应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书原件;
十一、业务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 天台县赤城大厦15B
联系人:尹烁凯
联系电话:0576-89353535